跳到主要內容區
國立清華大學科儀中心組織章程

一、 國立清華大學科儀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之成立宗旨為:整合校內機械製造相關設備及人力資源,提供各系/所工廠相關之實習教學場所,支援設計製造與實習相關課程所需之實作環境,及提供校內外研究發展所需儀器設備零組件之設計製作技術服務。

二、 本中心直屬研究發展處,設主任一名,由研發長任免之。

三、 本中心之實習工廠及玻璃工廠各設廠長一人,負責工廠內設備物料及人員之管理,由主任任免之。

四、 本中心設技術諮詢委員會,由主任聘請校內相關教授二人為委員,協助中心之實習教學與技術發展。

五、 本中心設管理發展委員會,主任、實習工廠及玻璃工廠廠長為當然委員,依需要由主任召開會議,議決及處理中心之重大事務。

六、 本中心之人員編組,由管理發展委員會依實際需要訂定,送研發處核備。

七、 本組織章程經研究發展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後生效,修正時亦同。